AI导读:

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涵盖216项税费优惠政策,助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其中涉及住房领域的优惠政策达24条,有助于降低住房交易成本,提振购房者信心。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尽管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出台的《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中涵盖的诸多税费优惠政策早已存在,但许多购房者对其了解并不深入,导致这些政策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效应。

严跃进强调:“在当前市场预期较弱、购买力下降的背景下,此次降税费成本的举措无疑将降低住房交易成本,有助于提振购房者的信心。”

此次政策指引中,涵盖了216项支持协调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其中涉及住房领域的优惠政策达24条,包括扶贫搬迁安置、公共住房筹集建设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此外,还有22条措施旨在支持消费提振信心,涉及住房交易消费(含租赁)的税收减免优惠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利好房地产的政策指导中,个人销售住房减免增值税、个人转让自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征契税、居民换购住房退还个人所得税等措施备受关注。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降低购房者的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对于个人转让自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条件,政策指引中明确规定,所转让住房需为个人自用5年以上,并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这一规定旨在防止投机炒房行为,保障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

严跃进指出,此次政策指引中的部分措施并非最新发布,而是过去几年已经持续落实的政策。例如,2016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中就已明确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也规定了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政策指引还提到了其他与房地产交易相关的优惠政策,如2016年《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中规定的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以及2022年《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中规定的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此次涉及住房消费、交易及供给领域的税收优惠力度较大,覆盖范围更广。这一举措将有助于降低住房交易成本,提振购房者的信心,进而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全方位的税费减免政策指导,旨在扩大内需,修复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这也是贯彻近期政治局会议强调的“积极扩大国内需求,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的一种体现。预计未来,部分政策仍有进一步调整优化的空间,与各地实际情况更好结合,将有助于进一步提振住房消费需求。

政策指引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