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密集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支持刚需购房
AI导读:
天津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支持有过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但无房的市民按首套再贷款。近期,河南郑州、辽宁营口等地也密集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以支持刚需和改善性需求释放为切入点,促进合理住房消费。
天津于5月25日正式实施了住房公积金新政。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通过致电天津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确认,新政规定,有过一次本市公积金贷款记录但家庭无住房的市民,可按首套再贷款。这一调整与之前的二套认定标准有所不同,但工作人员强调,有过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市民,即使无住房,也无法再次贷款。
新政的具体内容尚未对外公布,但根据内部信息,职工家庭房屋套数的核定将以住房交易时天津市住房交易主管部门及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确定并记载于住房交易合同文本上的购房套数为准。根据购房合同或协议附件中的记载,职工家庭住房数为0的,发放首套住房贷款;住房数为1的,发放二套住房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已使用过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样不予发放。
近期,不仅天津,河南郑州、辽宁营口、安徽滁州、陕西汉中、湖北荆门、安徽合肥等地也密集出台了住房公积金新政。这些政策多以支持刚需和改善性需求释放为切入点,旨在进一步解除购房限制、加大财税激励,促进合理住房消费。
以河南郑州为例,5月11日提出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业务,5月18日起试行。此举旨在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购房安居,减轻购房职工的首付资金筹款压力。而辽宁营口则调整了住房公积金政策,包括提高贷款限额、降低二手房贷款首付比例等。安徽滁州优化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支持多子女家庭和高校毕业生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中指研究院监测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已有超百城出台政策超250次,其中超4成涉及公积金相关内容。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执行院长丁祖昱认为,公积金可支付首付款政策可以直接减轻购房者首付资金周转压力,刺激购房需求释放,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闲置成本,属于双赢政策。未来,中央政策将继续以稳为主,地方政策则将更加侧重于支持刚需和改善性需求。
(图片来源于网络,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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