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涵盖216项税费优惠政策,旨在降低住房交易成本,提振购房者信心。涉及住房领域包括24条优惠政策,其中个人销售住房减免增值税等措施受到广泛关注。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尽管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出台的《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中的部分措施为既有的政策,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购房者对这些政策的了解并不深入,导致这些政策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效应。

严跃进强调:“在市场预期低迷、购买力下滑的背景下,此次降税费成本的举措将显著降低住房交易成本,有助于提振购房者的信心。”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涵盖了216项支持协调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其中涉及住房领域的政策尤为引人注目。

在住房领域,该政策指引提供了24条促进城乡住房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涵盖了扶贫搬迁安置、公共住房筹集建设等方面。同时,还有22条支持消费提振信心的税费优惠措施,特别是关于住房交易消费(包括租赁)的税收减免优惠。

具体来看,个人销售住房减免增值税、个人转让自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征契税以及居民换购住房退还个人所得税等措施,受到了广泛关注。

根据政策指引,个人转让自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条件是,所转让住房必须为个人自用5年以上,并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严跃进表示,此次政策指引涉及新房及二手房买卖,部分政策并非最新发布,而是过去几年已持续落实的政策。例如,2016年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规定,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而2006年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则明确,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2016年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显示,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而2022年的《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则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严跃进进一步指出,尽管很多措施为既有的政策,但相关部门将此类政策进行系统梳理、推广和总结,意在更好释放税费政策宽松的信号和导向,有助于扩大政策的积极效应。例如,政策指引中提到的“换房可退个税”政策,其实去年已经发布和执行,但市场对此了解不够深入。

同时,他也提到,本次政策指引中关于房地产交易的重要内容,如“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征契税”等,相关部门的表述较为严谨,说明真正适用时,有其相应条件和限制性。

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此次涉及住房消费、交易及供给领域的税收优惠力度较大,覆盖范围更广。在市场预期较弱、购买力下降的背景下,此次降税费成本的举措将降低住房交易成本,有利于提振购房者的信心。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全方位的税收减免政策指导,意味着当前亟待扩大内需,修复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国家税务总局此次出台的一揽子税收优惠,旨在通过全方位的降成本,实现补短板,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这也是贯彻近期政治局会议强调的“积极扩大国内需求,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的一种体现。

严跃进预计,结合中央政治局近期精神,部分政策仍有进一步调整优化的空间。如果一些政策能与各地实际情况更好结合,将有助于进一步提振住房消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