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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旨在通过细化惩戒对象范围,实现警示教育、预防犯罪的效果,并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

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从公安部11月26日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公安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简称《惩戒办法》),并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

《惩戒办法》共18条,涵盖惩戒原则、对象、措施、分级、程序及申诉核查六方面内容。明确了依法认定、过惩相当、动态管理原则,并详细规定了惩戒对象范围、认定标准以及金融、电信网络和信用惩戒的具体措施。同时,对不同惩戒对象分别设置2年或3年的惩戒时限,对多次纳入惩戒名单的,连续执行惩戒期限不超过5年,确保惩戒适度。

此外,《惩戒办法》还规范了审核认定、惩戒告知、惩戒执行的具体程序,并设置了申诉程序,充分保障被惩戒对象的合法权益。该办法旨在通过细化惩戒对象范围,让社会公众清楚认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行为将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实现警示教育、预防犯罪的效果。

在惩戒期限内,相关行业将对被惩戒人员的银行账户、互联网账户、电话卡的多项功能进行限制,从技术层面严防再犯。同时,保留了被惩戒对象基本的金融、通信服务,确保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郑翔表示,下一步将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坚决遏制其高发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切勿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账户等,不要参与帮助诈骗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

(图片来源:发布会现场)(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