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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十五日婚假,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再增三日,婚假、陪产假、育儿假和增加的产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南方财经11月26日电,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于11月25日正式发布《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公众征求反馈意见。该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对于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将享受长达十五日的婚假,若选择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则额外增加三日婚假。此外,条例还进一步明确了婚假、陪产假、育儿假以及增加的产假期间的待遇问题,规定这些假期期间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保持不变。

这一修订旨在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与人口发展。社会各界对此反响热烈,纷纷表达了对新政策的期待与支持。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