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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资委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深化国资国企在能源资源、文化旅游等领域合作,共同推动产业融合项目合作及国企资本合作,助力两地实现高质量发展。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于瑶)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资委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标志着两地国资国企在能源资源、文化旅游、交通物流及特色农牧业等领域的合作进入新阶段。双方将深化全方位联动,共同探索国资国企发展新路径。

协议指出,双方将围绕增强国有企业服务国家战略功能、市场化机制运营及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等目标,加强工作交流与研究探讨。同时,推进国资监管工作的对标学习,共同推动监管职能转变,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效能,加速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进程。

此外,双方将共同推动产业融合项目合作,引导国有企业开展产业链融通发展行动,鼓励跨地区合作,特别是在能源产业建设、技术革新、产品供给等方面深化交流合作。同时,加强在优势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农产品生产加工、现代商贸物流、文旅业及服务业等领域的合作,共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优势企业。

在国企资本合作方面,双方将按照“强强联合”“龙头+配套”的思路,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股权转让、增资、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实现优势互补,优化结构,推动转型发展。同时,鼓励支持两地国有企业沿产业链上下游兼并收购一批成长性好、互补性强、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共同推动两地国企资源、产业优势、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的深度融合,助力两地实现高质量发展。

(图片说明:双方代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开启合作新篇章。)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