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交易案例频发,法律红线不容触碰
AI导读:
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披露财达证券前员工郭兆纲违法买卖股票及老鼠仓案,同时提及多起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交易案例,强调法律红线不容触碰。
近日,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披露了一则涉及财达证券前员工郭兆纲的数年前违法买卖股票案例,同时揭露了与之相关的另一宗老鼠仓案件。
郭兆纲两度违规交易遭重罚
根据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发布的信息,郭兆纲在财达证券曾历任研究发展中心研究员、投资部投资经理及项目二部负责人。在2008年7月8日至2015年11月16日期间,他通过个人及其亲属的银行账户向妹妹“郭某霞”的银行账户累计转入158.95万元,大部分资金随即转入“郭某霞”的证券账户。自2011年7月18日至2018年1月30日,郭兆纲与郭某霞共同操作该证券账户,交易了75只股票,成交金额高达1.06亿元,并从中获利72.36万元。
最终,郭兆纲在2019年10月被中国证监会处以严厉处罚。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16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19〕17号》,认定郭兆纲违法持有并买卖股票,没收其违法所得72.36万元,并处以217.08万元罚款,同时实施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郭兆纲的违法行径不止于此。裁判文书网在2021年还公布了他涉及的另一起老鼠仓案。
文书显示,郭兆纲拥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在2013年1月至2018年1月期间,他利用担任财达证券证券投资部项目二部负责人和投资经理的职务便利,获取了自营证券账户投资决策的未公开信息,并自行或与他人共同操作“郭某”和“魏宝社”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期于财达公司自营账户买卖相同股票68只,成交额超过1.6亿元,非法获利2.38万元。
因此,郭兆纲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扣押在案的123873.73元中的23873.73元被没收上缴国库,余款10万元折抵罚金。
证券从业人员触碰法律红线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类似案例屡见不鲜。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在今年6月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3年9月24日至2020年6月3日,刘某在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职期间,违反《证券法》关于禁止从业人员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规定,被罚没金额超过1亿元。
处罚决定书详细指出,刘某在任职期间,利用“秦某珍”等5个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股票,通过个人设备和委托下单共计24623笔,占总委托下单笔数的89.37%,累计交易金额高达147亿元,盈利5464万元。
此外,今年9月,广东证监局对中信建投证券清远清新大道营业部及其员工发出警示,因该营业部员工使用报备手机代多名客户炒股下单,而营业部未能及时监测,暴露了合规管理漏洞。
今年10月,浙江证监局披露,国盛证券绍兴平江路证券营业部一位90后投顾常某某因违法买卖股票,被罚没3.23万元。行政处罚书显示,在2020年7月16日至2022年6月13日期间,常某某通过相关设备操作施某某证券账户,累计委托下单684笔,累计买卖金额约470.51万元,账户盈利1.35万元,并从中非法获利1.23万元。
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强调,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违法持有、买卖股票是当前证券市场违法行为的常见类型之一,这不仅包括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还涵盖证券公司内的其他工作人员。对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的规制,旨在确保证券交易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防止证券公司内部人员利用其业务和信息优势参与交易,损害市场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