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新税费政策,助力房地产市场发展
AI导读:
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涵盖216项税费优惠政策,其中住房领域有24条优惠政策,旨在降低住房交易成本,提振购房者信心。部分政策为既有政策,但此次系统梳理推广,有助于扩大政策积极效应。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尽管部分措施为既有的政策,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购房者对此类政策的了解并不深入,导致政策效应未能充分发挥。在市场预期较弱、购买力下滑的背景下,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出台的《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备受关注。
该政策指引涵盖了216项支持协调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其中涉及住房领域的优惠政策有24条,包括扶贫搬迁安置、公共住房筹集建设等;支持消费提振信心税费优惠方面有22条措施,涉及住房交易消费(含租赁)的税收减免优惠等。此外,在促进就业、保障民生以及城乡公共设施建设方面,也出台了多项税费优惠措施。
具体来看,个人销售住房减免增值税、个人转让自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征契税、居民换购住房退还个人所得税等措施,尤为引人瞩目。这些政策旨在降低住房交易成本,提振购房者信心。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政策并非最新发布,而是过去几年已持续落实的政策。例如,2016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就明确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也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严跃进认为,国家税务总局此次对优惠政策进行系统梳理、推广和总结,意在更好地释放税费政策宽松的信号,扩大政策的积极效应。同时,他也指出,部分政策在适用时具有相应条件和限制性,如“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征契税”等。
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此次税收优惠力度较大,覆盖范围更广,将有助于降低住房交易成本,提振购房者信心。业内人士认为,全方位减免税收的政策指导,意味着当前亟待扩大内需,修复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
李宇嘉还指出,国家税务总局此次出台一揽子税收优惠,旨在通过全方位的降成本,实现补短板,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这也是贯彻近期政治局会议强调的“积极扩大国内需求,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的一种体现。
结合中央政治局近期精神,严跃进预计部分政策仍有进一步调整优化空间,与各地实际情况更好结合,将有助于进一步提振住房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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