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投资者李某投资乾元泰和复利1号私募基金巨亏98%,将私募管理人及托管人华泰证券告上法庭。法院最终判决乾元泰和赔偿投资者30.66万元,但驳回其他诉讼请求。乾元泰和此前因多项违规行为被取消会员资格并撤销管理人登记。

  今年2月,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桩涉及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纠纷的案件,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投资者李某在2015年投资100万元申购乾元泰和复利1号私募基金,但六年后赎回时仅剩1.99万元,亏损幅度超过98%。李某随后将乾元泰和私募管理人及托管人华泰证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本金98万元及利息损失。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判决乾元泰和赔偿投资者30.66万元,但驳回了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李某认为乾元泰和在基金募集阶段存在多项违规操作,包括缺少投资冷静期、未进行风险评估、擅自挪用基金及超越合同约定的止损线进行投资等。而乾元泰和则辩称已履行适当性义务,并指出基金是在《私募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生效前成立的,因此未完善问卷调查及签署风险提示书的程序。

  此外,乾元泰和还表示,公司已通过短信方式定期向投资者披露基金净值信息,但因公司实际控制人病故,未能继续按照合同约定披露。同时,华泰证券也提供了多项证据证明其作为托管人已履行了相应义务。法院认为,乾元泰和未依协议约定对基金净值进行及时披露,导致李某损失30.66万元,应承担赔偿责任。但针对投资者适当性问题,法院认为乾元泰和已了解李某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向其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已尽适当性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乾元泰和此前已因多项违规行为被基金业协会取消会员资格并撤销管理人登记,包括无在职人员、无实际办公场地及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进行信息披露等。同时,北京证监局也对乾元泰和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次案件再次提醒投资者,在选择私募基金时应谨慎考虑基金管理人的信誉和合规情况,以避免类似的投资风险。同时,基金管理人也应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合规运作,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