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天津等地近期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包括提高贷款限额、降低首付比例等措施,促进合理住房消费。

天津于5月25日正式实施了住房公积金新政。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通过致电天津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了解到,新政规定,有过一次本市公积金贷款记录但家庭无住房的市民,可按首套标准再次申请贷款。这一调整打破了原有的二套认定标准。

天津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的工作人员强调,新政并非完全“认房不认贷”,若家庭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即便无住房,也无法再次申请贷款。新政还明确了购房套数的核定标准,以住房交易时天津市住房交易主管部门及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确定并记载于住房交易合同文本上的购房套数为准。

近期,包括天津在内,河南郑州、辽宁营口、安徽滁州、陕西汉中、湖北荆门、安徽合肥等地纷纷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以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例如,郑州推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业务,营口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并降低二手房贷款首付比例,滁州支持多子女家庭和高校毕业生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汉中提高多子女缴存职工家庭购首套自住房的贷款额度,荆门取消单、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限区别限制,合肥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据中指研究院监测数据,2023年以来,已有超百城出台政策超250次,其中超4成涉及公积金相关内容。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执行院长丁祖昱认为,公积金可支付首付款政策不仅可以直接减轻购房者首付资金周转压力,刺激购房需求的进一步释放,同时还能提高公积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闲置成本,属于双赢政策。

展望未来,业内人士认为,中央政策将继续保持稳定,地方将以支持刚需和改善性需求释放为切入点,进一步解除购房限制、加大财税激励,促进合理住房消费,一线及强二线城市调控政策尤有放松空间。

天津住房公积金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