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涵盖216项支持协调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旨在降低住房交易成本,提振购房者信心,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尽管部分措施为既有的政策,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购房者对此类政策的认知有限,导致政策效应未能充分发挥。

在市场预期低迷、购买力下滑的背景下,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旨在降低住房交易成本,提振购房者信心。该政策指引涵盖了216项支持协调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其中涉及住房领域的优惠政策多达24条,包括扶贫搬迁安置、公共住房筹集建设等。

此外,政策指引还提出了22条支持消费提振信心的税费优惠措施,主要涉及住房交易消费(含租赁)的税收减免优惠。同时,在促进就业、保障民生以及城乡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也出台了多项税费优惠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销售住房减免增值税、个人转让自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征契税、居民换购住房退还个人所得税等政策措施备受关注。对于个人转让自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条件,政策指引明确为所转让住房需为个人自用5年以上,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严跃进强调,此次政策指引涉及新房及二手房买卖,部分政策并非最新发布,而是过去几年已持续落实的政策。例如,2016年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就明确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2006年的通知也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业内人士指出,尽管部分政策早已存在,但购房者对其了解不足,导致政策效应未能充分发挥。国家税务总局此次系统梳理、推广和总结此类政策,旨在释放税费政策宽松的信号,扩大政策的积极效应。同时,政策指引中提到的“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征契税”等房地产交易相关政策表述严谨,适用时需满足相应条件和限制性。

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此次税收优惠力度较大,覆盖范围更广,将有助于降低住房交易成本、提振购房者信心。业内人士还表示,全方位减免税收的政策指导意味着当前亟需扩大内需、修复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

李宇嘉称,国家税务总局此次出台一揽子税收优惠措施,旨在通过全方位降成本实现补短板、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包容性和可持续性。这也是贯彻近期政治局会议强调的“积极扩大国内需求、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的一种体现。严跃进则认为,结合中央政治局近期精神,部分政策仍有进一步调整优化空间,与各地实际情况更好结合将有助于进一步提振住房消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