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长沙市民王先生为妻子购买的分红型保险在理赔时遭遇难题,因保费缴纳问题导致保险失效。经协商已解决,引发对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注。

近日,长沙市民王先生遭遇了一起关于十年期分红型保险的理赔难题。王先生为妻子购买的“华夏福临门年金保险”附加重大疾病和住院费用补偿医疗险,在妻子因病住院申请理赔时,却被告知保险已失效。

问题源于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的保费缴纳。去年,因王先生银行卡余额不足,保险公司使用了保单现价垫交保费。然而,王先生未及时补足前期垫交的保费,导致今年保费缴纳失败,保险失效。

保单现价垫交是保险公司在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续期保费时,使用保单现金价值垫交保费,以保持保险合同的有效性。垫交的保费视作保单质押借款,在合同解除或保险金给付时,需先偿清垫交的保费及利息。

经过双方协商,此事已妥善解决。北京工商大学中国保险研究院副秘书长宋占军指出,保险公司应定期提醒消费者缴费信息,并在发现投保人金额不足时及时通知。同时,投保人应全面认识自己的义务,按时缴纳保费。

《2024年度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调研报告》强调,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对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保险机构应重视消费者权益,塑造正面品牌形象,增强消费者信任感,预防纠纷,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图片来源于网络,文章内容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