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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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意见,强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制定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建立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完善融资支持政策等措施。
南方财经11月26日电,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的意见》正式发布。该意见强调,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明确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
首先,广东省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此,将制定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依法保护民营经济主体合法权益,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同时,营造“亲商、重商、安商、富商”的发展氛围,进一步稳定民营企业发展预期,全面增强民营企业家发展信心。
在服务体系方面,广东省将建立对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涵盖企业设立、成长、壮大、转型等各个阶段。同时,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和拖欠账款清偿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此外,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打造集信息归集、融资撮合和企业增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助力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为保障民营企业人才和用工需求,广东省将完善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机制,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同时,健全支持政策直达快享、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申即享”机制,让民营企业更加便捷地享受政策红利。
在推动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方面,广东省将健全民营企业参与长效机制,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推动重要应用场景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此外,还健全对隐性壁垒投诉处理回应机制,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力促进广东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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