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征求意见稿,拟将婚假延长至十五日,参与婚前检查再增三日,并优化婚假、陪产假、育儿假及产假期间的待遇问题。

11月25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该公告明确提出了一项重要调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将享受婚假十五日,若参与婚前医学检查,则额外增加婚假三日。

此外,公告中对原有规定进行了优化调整,将原本的“增加的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的条款,修改为“婚假、陪产假、育儿假以及增加的产假期间,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保持不变”。这一修改不仅涵盖了婚假,还明确了其他假期期间的待遇问题,进一步保障了公民的相关权益。

此次条例修订旨在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求,提升公民的生育意愿和生育水平,同时保障职工在享受假期时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