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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包括提升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款比例、上浮二孩家庭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优化首套房认定标准以及提高租房提取限额等措施。

中新网11月26日电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11月26日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此次调整旨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满足缴存人的住房需求,并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通知内容,主要调整包括以下几点:

一、对于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情况,个人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已调整至80万元,而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并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则调整至160万元。

二、购买首套及第二套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已降至20%。特别地,对于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更是低至15%。

三、对于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在购买首套及第二套自住住房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将上浮40%,以提供更大的金融支持。

四、贷款期限方面,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退休年龄后5年,但不得超过68岁,为借款人提供了更灵活的还款期限。

五、对于居民家庭在购房所在区内无住房的情况,新购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首套住房认定。同时,符合“租一买一”或“卖一买一”条件的家庭,新购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按核减后的名下住房套数进行认定。

六、对于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缴存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若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租房提取限额已提高至每人每月2000元,以减轻其租房负担。

此次政策的调整,无疑为广州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和支持,有助于满足其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