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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视频会议,要求县级以上城市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强调以需定购,规范实施,防范风险,并预计央行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6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视频会议,聚焦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以转化为保障性住房的工作。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强调,县级以上城市需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该工作。

会议指出,各市县需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保障性住房的实际需求和商品房市场库存水平,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自主决策、自愿参与。工作重点是以需定购,精准掌握保障性住房需求,细致摸排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情况,合理确定可用房源,并提前锁定需求。

此外,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相关市县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形成合力,推动条件成熟的项目尽快落地。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表示,此次会议标志着房地产行业支持政策在加快推进。结合央行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工作推进会,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的工作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

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指出,消化存量房产已成为短期房地产政策的重心之一,支持地方国企收购未售新房成为政府力推的“去库存”模式。住建部此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开展工作的城市范围为“县级以上城市”,相比之前的会议和政策表述,范围明显扩大。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三四线城市和县级城市消化周期更长,去库存压力大。同时,这些城市需要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收购存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比新建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周边配套也相对成熟。

住建部在会议上再次强调“以需定购”的工作要求,并明确市县需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自主决策、自愿参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业强表示,“以需定购”可以避免政府因过多收购而造成财政支出压力过大的风险,同时避免给市场传递错误信号。

此前,各地已有收购存量房作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探索和实践。例如,2023年1月,央行在重庆等8个城市开展试点,支持批量收购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中指研究院监测显示,今年二季度以来,湖北、宁夏等省份及昆明等城市明确可以收购符合条件的存量房源用作保障性住房。

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收购工作的操作要求,要坚持规范实施,防范风险,确保收购主体、过程、配售配租规范,户型面积、价格、位置合适。同时,要坚持用好金融支持政策,实现资金平衡、项目可持续。

王青预计,为大规模推进收购工作,接下来各地将尽快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启动收购,央行3000亿元定向政策支持工具有可能增加额度、降低利率,中央和各级财政也可能通过提供贴息和担保等方式加大支持力度。

(图片来源:网络)(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