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近期,金融监管总局首次公布了对四家保险资管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主要涉及另类投资业务违规问题。行业需更加注重合规经营,强化风险管控能力。

  保险资金在另类投资业务上的某些问题苗头,已经引起了监管部门的密切关注。

  近期,金融监管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首次公布了针对四家保险资管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这四家公司虽在违规行为上各有差异,但均涉及另类投资业务,显示出该领域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多位业内人士指出,作为管理着超过20万亿元保险资金的主要机构,保险资管公司长期以来保持了较强的稳健性和规范性。然而,随着市场形势的日益严峻、业务竞争的加剧以及市场主体的增多,保险资管机构在监管趋严的背景下,必须更加注重合规经营,通过发现问题并改进,来强化自身的风险管控能力。

  违规情形多样

  根据处罚决定,这四家保险资管公司的违规情形主要集中在另类投资领域,如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基金和信托计划等。

  其中,三家公司因债权投资计划业务违规被罚,违规行为包括债权投资计划项目资本金投后管理不规范、向监管部门报送的后续管理情况报告存在虚假陈述以及资金管理和使用违反相关监管规定。

  在信托计划投资方面,这些公司也存在明显违规,如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资金、投资非主动管理的信托产品、信托投资投前风控不审慎以及投资非融资类集合信托不合规等。

  在股权投资方面,一家头部保险资管公司被指出存在股权投资计划投后管理不规范以及通过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商业住宅的问题。商业住宅是保险资金被明文禁止投资的领域,而投后管理则是股权投资中的重要环节。这两个问题在保险机构股权投资快速增长的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此外,一家保险资管公司还因保险资金运用未坚持独立运作,受到股东方干预而被罚。据了解,这家公司的股东背景为房地产,也是业内存在违规“互投”行为的主要公司之一。

  另类业务监管持续加强

  在当前的20多万亿元保险资金中,另类投资占比约三分之一。这一业务为保险投资贡献了稳定收益,是银行存款、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和基金投资之外的重要业务领域。

  保险资金投资债权投资计划以及保险资管公司发起设立债权投资计划已有十余年的历史。债权投资计划是保险资金投向基础设施等实体项目的主要另类工具之一,投资期限相对较长,与保险资金的特性相匹配。

  自2020年以来,保险资管公司每年注册登记的债权投资计划规模已连续多年达到8000亿元以上。据中国保险资管业协会数据,截至2022年末,保险资管机构累计登记(注册)的债权投资计划达2698只,规模达5.34万亿元。同时,28家保险资管公司中有23家具备了债权投资计划产品的管理能力。

  除了债权投资计划,信托计划也是保险资金在另类业务上的主要投资品种之一。据《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发展报告(2023)》数据,截至2022年末,保险资金投资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规模为1.34万亿元,虽较2020年峰值有所缩减,但仍为险资配置的第一大类非标金融产品。

  近年来,股权投资也受到了保险资金的重视并被鼓励有序开展。监管部门通过改革,放开了险资直接参与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限制,鼓励保险资金发挥长期优势,为实体企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等提供多层次资金支持。然而,随着股权投资政策的放宽,市场也出现了乱象苗头,个别保险机构通过股权投资突破监管规定,投资原本不能投资的资产,或进行利益输送等,埋下风险隐患。

  合规经营成为行业共识

  此次四家保险资管公司集体被处罚,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有保险投资人士表示,尽管保险资管公司在各类资管机构中仍相对稳健,但此次事件也提醒行业必须更加重视合规经营。

  此次处罚也让行业意识到了监管趋严的趋势。处罚对象中不乏国有头部保险资管公司,且处罚金额较高。金融监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泽此前在接受专访时表示,将紧紧围绕强监管严监管,坚决做到“长牙带刺”,持续提升监管的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和协同性。

  在严监管、防控风险的金融监管环境下,保险资管业必须更加注重合规建设,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强化行业风险管控能力。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