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保险业协会发布《保险机构资金运用关联交易自律规则》和《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标准》,旨在提升险资运用关联交易制度的完备性,降低金融业系统性风险。

  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颁布了《保险机构资金运用关联交易自律规则》(以下简称《自律规则》)及《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标准》(以下简称《制度标准》),标志着保险资金运用关联交易领域迎来了首个全面自律规则和制度标准。

  保险资金关联交易因其庞大的体量和高频率的交易活动,其潜在风险一直是保险业及资本市场密切关注的问题。据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纳入统计范围的196家保险公司的总投资规模已达到23.86万亿元人民币,其中,委托关联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资金规模高达16.01万亿元,占比超过67%。此外,监管部门在近年来对高风险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过程中发现,保险资金运用中的关联交易存在诸多风险隐患。

  在此背景下,《自律规则》与《制度标准》的适时推出,被视为对保险资金关联交易监管体系的重要补充。这两份文件不仅增强了保险资金关联交易制度的完整性,还通过内部约束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为保险资金的合规运用筑起了一道坚实的防线。具体而言,其影响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这两份文件有助于防止终极控股股东通过关联交易“掏空”保险公司。近年来,部分被监管部门接管的高风险保险公司案例中,不当关联交易成为导致公司风险累积的关键因素之一。例如,有保险集团曾通过复杂手段将保费资金转移至控制人的多家企业平台,再经过多层投资注入保险集团的法人股东,形成“循环增资”的现象,这不仅导致资本金“虚胖”,降低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还加剧了经营风险。而《自律规则》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完善治理架构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将多种隐蔽的关联交易行为纳入“禁止行为”,从而有效填补了相关监管制度的空白。

  其次,这两份文件有助于监管部门及时发现并预防风险。保险资金关联交易往往涉及复杂的关联方关系和结构,且存在多种规避监管的手段,如多层嵌套的保险资管产品等,这增加了监管的难度。而《制度标准》则对关联方的识别、管理职责,以及关联交易的识别、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为监管部门提供了更加清晰、具体的监管依据。

  最后,这两份文件还通过引入多方监督力量,提升了保险资金关联交易的合规性。一方面,通过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如《自律规则》规定保险机构需在公司网站和协会网站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及时、逐笔发布资金运用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增强了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关联交易的监督力度;另一方面,通过开通举报渠道,鼓励保险机构股东、董事、监事、员工等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通过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协会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并对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举报人予以奖励,进一步强化了内外部监督约束机制。

  综上所述,从微观层面看,这两份文件的出台有助于提升保险机构的治理水平和稳健经营能力;从宏观层面看,则有助于降低金融业系统性风险,推动巨额保险资金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