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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贸试验区发布《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旨在到2030年围绕大宗商品全产业链建设一批特色功能岛,涉及储运、加工、贸易、交易、海事服务等多个环节,并提出15条重点任务。

每经11月25日电(记者张怀水)11月25日,备受瞩目的《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对外公布。

该《方案》明确,将以浙江自贸试验区的舟山离岛片区、舟山岛北部片区、舟山岛南部片区为基石,同时统筹宁波片区,强化区内区外的协同联动。目标锁定在2030年,围绕大宗商品的全产业链,精心打造一批特色功能岛,稳步扩大储运规模,不断延伸精深加工链条,并逐步完善贸易交易生态。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后,自贸试验区首个聚焦于全产业链集成创新的政策文件,内容涵盖粮食、能源资源等大宗商品的储运、加工、贸易、交易及海事服务等众多环节,展现了自贸试验区在推动大宗商品全产业链制度性开放方面的决心与行动。

浙江省商务厅自由贸易区处的相关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透露,自浙江自贸试验区成立以来,特别是扩区四年来,已持续推动大宗商品全产业链的制度性开放,围绕储运、加工、贸易、交易及海事服务等环节,累计形成制度创新成果达252项,全力构建以油气为核心的大宗商品资源配置基地。目前,“油气”已成为浙江自贸试验区的标志性名片。

该负责人进一步强调,浙江大宗商品产业基础雄厚,从“无中生油”到深度开发“油”的产业链,舟山、宁波已建成全国最大、全球第二的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以及全国最大的能源保障基地之一,油品储存能力约占全国的五分之一,船用保税燃料油加油港的排名也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据记者梳理,《方案》针对油气、矿石、粮食等重点品种,围绕大宗商品储运、加工、贸易、交易和海事服务等五大方面,综合考虑金融、人员、数据等配套政策,提出了15条具体任务。特别是在提升贸易金融服务水平方面,《方案》要求推广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优化账户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利用电子贸易单据系统进行新型离岸贸易真实性核验,支持外资银行设立分支机构,并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组建大宗商品专业性服务团队。

此外,《方案》还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宗商品领域重点企业在境内首发上市,以及赴境外上市、融资,为境内出租人开展跨境融资租赁业务向承租人收取保证金提供便利。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