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铁路推广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
AI导读:
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宣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民航和铁路客运将全面推广使用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旨在便利旅客出行和单位报销,推动数字化转型。
继铁路客运领域成功推广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后,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与民航局近日联合宣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我国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也将全面采用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简称“电子行程单”)。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简化旅客出行流程,同时方便单位报销操作。
电子行程单的全面应用,意味着旅客将享受到自动化、智能化的开具及交付服务,无需再获取纸质行程单,既节省了邮寄费用,又满足了多样化的需求。单位财务人员则可通过电子行程单实现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等业务,直接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上查询电子行程单对应的增值税税额,并快速完成抵扣操作,避免了繁琐的换算过程。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经济学家汤继强指出,铁路客运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全面推广电子发票,标志着我国在数字化转型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这一举措不仅为民众提供了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还显著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随着纸质车票和行程单使用量的大幅减少,相关印制、发放、作废回收、邮寄等成本也将大幅度降低,从而提高了行政管理效能,推动了社会治理数智化转型。
关于电子发票的具体使用方式,铁路客运方面,旅客在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可通过铁路12306网站和移动客户端获取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并进行查询、下载、打印。单位则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或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电子发票进行查验、下载、打印和用途确认等操作。对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旅客在所购机票行程结束后,可通过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的官网、移动客户端、服务电话等渠道获取电子行程单。购买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还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对符合规定的电子行程单进行用途确认,并办理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李旭红表示,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将极大地方便旅客和单位。对于单位而言,电子发票的对接将简化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信息化的流程,减少纸质发票管理的繁琐环节,从而提升整体管理效能。
为确保旅客和单位顺利过渡到电子发票的使用,铁路客运和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均设置了过渡期。铁路客运领域的过渡期截至2025年9月30日,过渡期内纸质车票(纸质报销凭证)与电子发票并行使用。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的过渡期同样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和其他发票均可使用,但需注意三者之间不可重复开具。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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