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院发布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
AI导读: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批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涉及民营医院骗保、冒用他人医保凭证购药、医保审核人员玩忽职守等,彰显了司法机关对此类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
广东省高院发布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严厉打击骗保行为
医保基金是广大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对此动起了歪脑筋。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批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彰显了司法机关对此类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据统计,今年以来,广东省法院已依法审结涉医保骗保刑事案件23起,涉及诈骗、受贿、单位行贿等罪名,共追赃挽损505万余元。
在这些典型案例中,一起民营医院骗保案尤为引人注目。该医院作为一家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机构,其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刘某平等人,从2017年11月起,指使医院员工通过虚开医嘱、虚构医疗项目、虚开药品、伪造病历材料等方式,向某市医保局虚假申报住院人次和医疗费用,骗取医保基金。在长达三年多的时间里,该医院共介绍虚假病人入院8100余人次,骗取国家医保基金高达2385万余元。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对刘某平等13人分别判处了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三年,并处罚金,同时对非法所得、犯罪物品等涉案财物进行了依法处理。
此外,还有一起冒用他人医保凭证购药的骗保案也引起了广泛关注。李某冒用已去世参保人的名义到医院就诊开药,骗取医保基金共计6643.58元。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法院提醒参保人员,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同时,有义务维护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和健康发展,不得冒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
另一起案例则涉及医保审核人员的玩忽职守。某县级市医院院长等人利用国家对残疾儿童医治政策,通过虚开治疗次数、伪造住院治疗相关材料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而该县级市社保局副局长吴某某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股股长余某某在审核过程中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该医院骗取国家医疗基金,造成国家财产巨大损失。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余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这些典型案例再次提醒我们,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健康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司法机关将继续严厉打击医保骗保等违法行为,维护医保基金的公平、公正和可持续发展。(文章来源:金羊网,图片为网络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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