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法修订征求意见:强化纳税人权益保护,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AI导读:
国家税务总局与财政部联合发布《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旨在强化纳税人权益保护,通过多项措施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诚信纳税、保障行政救济权利及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3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与财政部联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旨在回应社会关切,强化纳税人权益保护,通过多项措施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诚信纳税、保障行政救济权利及规范税务执法行为。
法律化服务举措,巩固改革成果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指出,《征求意见稿》将近年来行之有效的税收服务举措和改革成果,如税收诚信体系、部门涉税信息共享等,固化为法律规范,并增加了便捷办税方式的规定,为优化服务提供了法律支撑。例如,明确电子凭证和电子资料的法律地位,解决其合法性问题,并修改“领购发票”为“领用发票”,进一步巩固发票制度改革成果。
智方圆税务师事务所负责人表示,商事制度改革后,纳税人只需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设立登记,信息即可实时共享至税务部门,无需单独办理税务登记。《征求意见稿》将此实践法律化,巩固了改革成果。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认为,税务机关利用信息化技术创新服务,大幅降低纳税人办税次数和时间。此次修订进一步优化办税体验,如通过信息共享渠道获取信息,避免纳税人重复提供,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健全守信激励,提升税法遵从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弘扬诚信文化,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征求意见稿》新增规定,税务机关健全守信激励制度,对诚实守信的纳税人给予便利,并实施联合激励,促进征纳互信合作,提升纳税遵从。
同时,完善了主动纠正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视情节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此举有助于提升行政效率,降低执法成本,维护征管秩序。
优化救济制度,保障合法权益
税收复议是纳税人权利救济的重要渠道。《征求意见稿》取消了纳税争议“复议前清税”要求,纳税人可直接申请行政复议,不再将先缴纳税款或提供纳税担保作为前置条件。
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巍认为,取消“复议前清税”有助于更好地保障纳税人行使行政救济权,同时“诉讼前清税”兼顾保障国家税收安全。
规范税收执法,打造法治环境
《征求意见稿》强调统一规范税收执法,加强区域间执法统一性,建立健全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规范裁量权。这些举措有助于规范税务机关执法,保护合规经营主体,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张巍表示,税务机关依法调查、收集证据,遵循法定程序,将更好地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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