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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加大违规收费治理力度,构建高效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企业负担合理。

  国务院办公厅3月28日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旨在通过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全面覆盖各部门、各省份的涉企收费项目,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指导意见》聚焦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涉企收费主体,强调健全涉企收费监管制度,加大违规收费治理力度,并强化全过程监管和协同监管,确保构建高效的长效监管机制。

 政策文件 在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方面,行业主管部门需制定涵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收费项目的综合性目录清单,实现每个部门涉企收费一张清单全覆盖。同时,各省级人民政府也要健全本地区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确保及时更新发布。

  《指导意见》还要求对新出台的涉企收费政策进行严格评估审核,对存量政策进行专项整治,违法违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确保企业负担合理。

  在健全涉企收费问题线索收集和处理机制方面,该《指导意见》提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形成闭环处理机制,通过市场、行业、信用监管等手段,加大对违规收费主体的惩戒力度。

  此外,《指导意见》还强调加强相关领域收费规范,要求进一步清理无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得违规新增或转嫁政务服务事项费用,同时清理对中介服务的不合理市场准入限制,促进公平竞争。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