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证监会发布了两项决定,集中修改与废止88件规章、规范性文件,旨在优化资本市场制度规则。核心内容包括删除上市公司监事会、监事规定,调整公司治理规则,并废止部分过时文件。证监会将持续推进新《公司法》的落实,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证监会于3月28日正式发布了两项重要决定,对88件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修改与废止,旨在优化资本市场制度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即刻施行。

本次修订的核心内容包括:根据新《公司法》及国务院相关规定,删除了关于上市公司监事会、监事的具体条款,为非上市公众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允许其选择审计委员会或监事会作为内部监督机构。同时,证监会还调整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优化了公司治理结构,并更新了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确保与新《公司法》保持一致。此外,部分过时文件如《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等被正式废止。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此前已公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内部监督机构调整的过渡期安排,相关主体需在2026年1月1日前完成调整。同时,证监会还发布了修订后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即日起生效。

证监会强调,未来将持续推进新《公司法》的落实工作,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制度规则,为资本市场的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