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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旨在与新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同步实施,包括解决食品日期标注难寻、看不清等问题,整体提升食品标签标注要求,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等八大方面。

  新华财经北京3月27日电(记者孙广见)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标识办法》),旨在与新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同步实施,强化食品安全管理。该《标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八大方面。

  一是解决食品日期标注难寻问题。《标识办法》要求在预包装食品标签主要展示版面设置独立区域,明确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到期日,或指引消费者查找标注的具体日期,提升消费者查找便利性。

  二是解决食品日期“看不清”问题。《标识办法》规定使用白底黑字等颜色对比明显的形式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到期日,并根据包装大小提升字体最小高度,确保清晰可见。

  三是简化食品日期计算。《标识办法》规定按年、月、日顺序标注保质期到期日,方便消费者直接了解食品可食用期限。

  四是整体提升食品标签标注要求。《标识办法》强调食品标识应清晰、明显,强制标示事项使用对比明显的文字、符号标注,提升字体高度。

  五是明确禁止标注内容。《标识办法》严禁标注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虚假描述,保障消费者不受误导。

  六是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标识办法》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标识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加强审核把关。

  七是加强网络食品销售标示管理。《标识办法》规定网络销售预包装食品需在销售主页面展示主要标签信息,第三方平台加强监控,依法处置违规信息。

  八是明确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标识办法》与相关法律法规衔接,对食品标识不规范等行为进行处罚,强化监管力度。

  市场监管总局将借此契机,加强对食品标识的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守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