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启动实施
AI导读:
2024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启动实施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旨在确保主产区贡献得到合理回报,强化共同责任。该机制有利于双向互动,共同保障粮食安全,促进主产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探索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这是立足国民经济发展大局、着眼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新探索。2024年,会议进一步提出“启动实施中央统筹下的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这一机制的实质是确保主产区在粮食生产中的贡献得到合理回报,强化主产区、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的共同责任。
早在2003年,财政部就印发了相关文件,划定13个省(自治区)为粮食主产区。2004年,全国农业和粮食工作会议正式确定了主产区、产销平衡区和主销区的划分。自此,三大区域的版图正式确立。至2023年,主产区粮食产量占比由72.67%提升至77.90%,而主销区粮食产量比重下降至4.30%。由于种粮收益低,主产区经济发展滞后,国家虽已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但仍需加大补偿力度,建立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
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有利于双向互动,共同保障粮食安全。这一机制压实了主销区的责任,使其自觉抓好粮食生产、流通、储备,同时,对主产区进行必要补偿,支持其多种粮。
有人可能会疑惑,既然购粮已付费,为何还要补偿主产区?粮食虽为商品,但因其基础性和外部性特征,价格与价值常有偏离。加之国家对粮食市场的调控,导致粮价稳定,主产区因此面临种粮机会成本的损失。所以,主销区需对主产区进行补偿。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沿海主销区率先崛起,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极,具备与主产区多方位合作的条件。目前,粮食产销区合作多采用订单农业、异地存储等形式,深层次合作较少。江苏省内苏南和苏北的结对帮扶合作具有典型意义,其产销对接机制为省际合作提供了借鉴。
我国在流域生态保护上已采用省际横向补偿方式,但粮食流向发散。实行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涉及重大利益调整,需中央统筹部署,推动产销区积极互动合作。要在中央统筹下,引导主销区参与主产区粮食生产基地、仓储设施等建设,变“供需合作”为“供应链合作”。同时,拓宽利益补偿形式,包括科技、人才、医疗、教育等多方面合作,促进主产区经济社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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