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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通知,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电力安全治理体系建设专项行动,旨在推动电力安全治理举措落实,提升各环节电力安全治理效能,为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的《关于开展电力安全治理体系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指出,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电力安全治理体系建设专项行动。该行动旨在推动电力安全治理举措的落实,完善电力安全治理体系,提升各环节电力安全治理效能,为新型电力系统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助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

 《通知》要求,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电力企业及并网主体需严格遵循《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安全治理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其附件《电力安全治理专项行动任务细化表》,对照要求深入自查,找出问题并制定改进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电力安全治理能力得到实质性提升。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工作部署阶段(即日起至3月31日)、对照落实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和评估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2月1日)。

 《电力安全治理专项行动任务细化表》强调,电网企业及其调度机构需坚持团结治网,严格履行并网管理、运行控制、风险管理、技术监督等安全职责。同时,电力企业和并网主体需依法承担电力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履行电力安全风险管控责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在提升发电侧风险管控能力方面,《电力安全治理专项行动任务细化表》要求加强新能源及新型储能等新型并网主体的涉网安全管理,通过提升涉网安全性能、加强涉网参数管理、优化并网接入服务、强化并网运行管理等措施,提升调度机构的并网安全管理水平。

  此外,国家能源局正加速修订《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完善特高压输电、配电网安全管理和电力设施安全防护等制度规范,强化系统安全评估、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等监督管理政策措施。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