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新修订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强化了款项支付责任,完善了监督管理和投诉处理机制,并加大了违法处罚力度,旨在进一步保障中小企业权益。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条例》共5章37条,旨在进一步保障中小企业权益,具体内容优化如下:

  首先,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详细规定了国家和地方层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的部门,以及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金融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职责,并强调省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负总责。

  其次,强化了款项支付责任。规定大型企业应在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60日内支付款项,不得将第三方付款作为支付条件或按比例支付。同时,对于交易中存在争议但不影响其他部分履行的,要求无争议部分及时付款。

  再者,完善了监督管理和投诉处理机制。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将通过监督检查、函询约谈、督办通报等措施,加大清理拖欠力度。明确了投诉处理流程中各主体的权利义务及投诉处理时限,对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大型企业,将在财政支持、投资项目审批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最后,加大了违法处罚力度。对国有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造成不良后果的,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打击报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法行为,新《条例》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责任,确保中小企业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