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提升耕地保护积极性
AI导读:
耕地兼具资源和资产双重属性,针对耕地保护责任偏移问题,可从提高耕地利用效益、健全利益补偿机制、多措并举提高全社会耕地保护合力等方面入手,提升保护耕地积极性。
从耕地属性看,耕地兼具资源和资产双重属性。耕地资源的有限性要求我们必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着眼耕地的资产属性,经营者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导致部分地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同时,耕地作为公共产品,具有支撑食物供给、保护生态环境等正外部性,部分地方更倾向于享受耕地保护带来的粮食安全成果,而不愿承担保护责任,这弱化了保护效力。
针对上述问题,可从多个层面提升保护耕地积极性。首先,提高耕地利用效益,调动农民积极性。完善价格、补贴、保险“三位一体”政策体系,强化市场决定性作用,发挥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托市作用。提高农业补贴精准性,与耕地保护责任制挂钩,创新农业生产增效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附加值。例如,浙江湖州通过稻渔、稻蟹共生种养,实现耕地多功能复合价值。
其次,健全利益补偿机制,调动地方积极性。通过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压实地方责任,加大补偿力度。推动不同部门农业补贴协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现状耕地保护导向,注重对承担保护责任的地方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跨省域建立耕地保护基金,采用多种方式推动资金补偿、产业协作等。例如,山东奖励耕地保护成效较好的市,广西与上海协作提升耕地价值。
最后,多措并举,提高全社会耕地保护合力。创新宣传策略,凝聚共识。强化地方政府和农民宣传引导作用,增强群众保护意识。建立耕地保护收益共享机制,鼓励各类主体参与保护,实现文化传承、生态服务等价值。通过就业带动、保底分红等方式,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参与主体收益。
(作者系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耕地保护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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