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防止低效无效投资,提升经济发展质量
AI导读:
《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坚决防止低效无效投资。部分地方盲目追求大手笔建设,导致资金浪费。政府投资需明确边界,科学决策,强化监管,提高投资效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着重强调“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在提振消费的同时,对投资作出具体部署,坚决防止低效无效投资,提升投资质量与效益。
长期以来,低效无效投资带来的危害深远、教训沉痛。部分地方城市规划不切实际,盲目追求“大手笔”,最终背负巨额债务;有的地方为政绩盲目建设形象工程,导致大量资金涌入低效项目。这些项目投入庞大,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微乎其微,不仅浪费了财政资金,挤压了民生投资,更削弱了政府公信力。
增量资本产出率作为衡量投资效率的关键指标,数字越小效率越高。数据显示,从2008年的2.84上升至2023年的9.44,反映出投资效率下滑。这既受资本深化后边际效益下降和劳动报酬率上升影响,也与部分地区盲目建设、粗放发展密切相关。
当前,我国政府投资面临新挑战。国内外环境变化持续影响财政,多地财政收支矛盾加剧。因此,不能单纯依赖扩大投资规模,而应着重提高投资效益。
投资的质量与效益直接关乎经济发展的质量与可持续性。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关键期,必须严防低效无效投资,提高投资精准性和有效性,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培育壮大新生产力。
明确边界是关键。政府投资需平衡政府与市场关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确保投资聚焦重点、精准发力。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投资应投向市场无法有效配置的公共领域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公共领域之外,政府应减少投资,让企业更多参与,形成高效资源配置合力。
科学决策是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的核心。项目投资前需进行全面、深入、严谨的可行性研究与论证,综合考虑市场需求、资源条件、技术水平、环境影响等,运用科学评估方法和工具,全面预测分析项目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强化监管是确保投资效益的保障。政府投资项目涉及公共利益,必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覆盖项目全过程的监管体系,从规划、审批、建设到运营,实施严格监管。《政府投资条例》明确事中事后监管重点措施和要求。审批部门、项目单位应严格执行规定,监管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资金高效使用。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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