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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强化监管职责,包括派出机构主体责任、监管职责、风险防范和处置及其他职责,旨在保障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大河财立方消息】3月18日,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旨在强化监管职责,保障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修订重点包括:

  关于派出机构主体责任及工作机制,强调党对资本市场工作的领导,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决策机制,并明确可向证监会相关职能部门咨询请求指导。

  在监管职责方面,明确派出机构实施行政备案、监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将网络和信息安全、投资者保护等纳入日常检查,并可审理证监会交办的案件。

  关于风险防范和处置,规范派出机构在涉网络和信息安全的数据报送、检查、风险预警等职责,扩大预警信息来源,完善终止上市公司风险应急机制,并优化私募基金风险处置流程,加强地方协作。

  其他职责方面,授权派出机构推动先行赔付制度,协助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案件,支持科技监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调查研究,并负责舆情信息的监测、处置和引导。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