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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3月18日表示,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已对《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进行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订包括四方面内容,旨在强化资本市场监管职责,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证监会进一步规范派出机构的监管职责,旨在强化资本市场监管。

  3月18日,证监会表示,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对《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

  本次修订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派出机构主体责任及工作机制、监管职责、风险防范和处置,以及其他职责的明确。其中,派出机构需加强党对资本市场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内部决策机制,并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相关职能部门咨询、请求指导。在监管职责方面,派出机构将实施行政备案,监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纳入网络和信息安全、投资者保护等日常检查事项。

  风险防范和处置方面,修订规范了派出机构在涉网络和信息安全的数据报送、检查、风险预警和处置等职责,扩大预警信息、风险线索来源范围,完善终止上市公司风险应急机制,优化私募基金风险处置机制。

  此外,修订还明确了六方面事项,包括推动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先行赔付制度,协助配合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办理,支持资本市场科技监管工作,建立辖区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信息共享机制,开展本辖区内资本市场活动调查研究,以及负责舆情信息的监测、处置和引导工作。

  证监会表示,此次修订旨在将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到派出机构履行职责过程中,强化资本市场监管职责。

  2023年3月7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出炉,证监会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职责出现新变化,划入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统一负责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