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国证监会就《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主要修改内容涉及主体责任、监管职责、风险防范和处置及其他职责,旨在强化资本市场监管体系,提升市场稳定性和规范性。

  中国证监会就《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主要修改内容涉及多个方面,强化资本市场监管体系。

  首先,在派出机构主体责任及工作机制方面,新规强调坚持和加强党对资本市场工作的领导,确保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得以维护。中国证监会党委将加强对派出机构党委的领导与监督,并要求派出机构建立健全内部决策机制,明确可向中国证监会相关职能部门咨询、请求指导。

  其次,在监管职责方面,派出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及证监会授权实施行政备案,并加强对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的监管。同时,将网络和信息安全、投资者保护、诚信监督和约束等纳入日常检查,按规定审理相关职能部门交办的案件。

  再者,关于风险防范和处置,新规规范了派出机构在涉网络信息安全的数据报送、检查、风险预警和处置等职责,扩大预警信息、风险线索来源范围,完善终止上市公司风险应急机制,并优化私募基金风险处置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作。

  此外,新规还授权派出机构推动先行赔付制度,向投资者保护机构通报适用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的案件,支持资本市场科技监管工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资本市场活动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同时,负责舆情信息的监测、处置和引导,督促经营主体健全舆情监测及应急处理机制。

  这些调整旨在进一步完善证监会的监管职责,提升资本市场的稳定性和规范性。(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