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办、国办联合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旨在通过增收减负提升消费能力,创造有效需求,优化消费环境。方案提出具体措施,包括促进工资性收入合理增长、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等,并强调高质量供给和高水平消费环境的重要性。

  日前,中办、国办联合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该方案旨在通过增收减负提升消费能力,以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并优化消费环境来增强消费意愿,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

  这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抓住了增收减负、高质量供给和优化消费环境三个关键环节,可以说切中了当前阻碍消费振兴的要害。方案从城乡居民增收入手,为提振消费行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提振消费,首要任务是正视提振收入、稳定预期的现实需求。普通民众对于消费的参与,尤其是大宗商品消费的意愿,源自对自身及家庭稳定、可持续收入的预期。因此,提振消费需从提振收入、恢复信心开始,这是务实的思路。

  为实现这一目标,方案提出了促进工资性收入合理增长、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以及农民增收、账款清欠等具体措施。例如,广东推出“百万英才汇南粤”春季大型综合招聘,吸引众多求职者参与,释放出强大的就业市场活力。

  提振消费不再仅是刺激消费意愿,而是立足提升消费能力,首先要稳住就业市场,释放充足的就业需求。消费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内在动力,只有经济繁荣,才有消费信心,而积极的消费也能为经济有序增长注入活力。

  此次提振消费专项行动,不仅关注消费本身,更牵动着全民公共福祉的整体提升和社会治理能力、服务能力的全面优化。这需要政府系统各部门、各地方的高效协同与有效响应。

  消费环境的改善同样重要。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依法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鼓励带薪年休假与小长假连休,实现弹性错峰休假。这需要系统性的协调,确保各环节顺畅运行。

  高质量的消费供给和高水平的消费环境是提振消费的关键。地方政府需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打通各类消费场景,优化各个消费环节。例如,简化演出市场的行政审批流程,推行“一次审批、全国巡演”,为演出举办提供便利。

  消费提振的是信心,立足的是当下,照亮的是未来。消费不仅反映了时代的发展前景和全民的精神面貌,更是全民福祉的大提升、治理能力的大改观和营商环境的大优化。我们有理由期待,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将带来深远影响。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