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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涵盖居民增收、减负、大宗消费、服务消费、消费品质提升、消费环境优化及减少消费限制等方面,旨在促进居民消费,提升经济活力。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旨在促进居民消费,提升经济活力。

  方案中提到,根据国家部署,建立实施生育补贴制度,发放结婚消费券、托育券,推动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同时,为支持汽车消费,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1.5万元/辆、燃油车最高补贴1.3万元/辆,并计划2025年新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2万个以上,农村占比一半。

  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力争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以上,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居民增收行动

  包括稳定就业、鼓励创业、职业培训、增加财产性收入等措施,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促进消费。

  二、实施居民减负行动

  涵盖结婚生育、优学优教、医疗保障、养老助老等方面,减轻居民负担,提升消费能力。

  三、实施扩大大宗消费行动

  包括住房消费、汽车消费、以旧换新、设备更新等,通过政策补贴、优化金融服务等方式,促进大宗消费。

  四、实施促进服务消费行动

  涉及餐饮服务、体育赛事、冰雪经济、演艺经济、文旅融合、邮轮旅游等,丰富服务消费供给,提升消费品质。

  五、实施提升消费品质行动

  包括首发经济、新型消费、市集焕新等,推动消费创新升级,打造消费新热点。

  六、实施优化消费环境行动

  通过完善消费基础设施、休假和疗休养政策、入境消费便利化、放心消费建设等措施,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体验。

  七、实施减少消费限制行动

  包括消费场景、健康消费、公共消费、制度政策等方面,减少消费限制,激发消费潜力。

  各有关单位需强化协同配合,加大政策创新支持力度,保障政策落实到位,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