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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强调落实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长效机制,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同时,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强化民营经济法律地位,助力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

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会在北京举行,国务院总理李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强调了落实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长效机制,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任务中,李强总理提出,要推动标志性改革举措的落地,更好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着力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创造公平、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

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到,将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受访专家表示,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这些表述是对此前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的落实。下一步,完善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的司法环境至关重要,同时,也需要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确保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一致性。

落实民营经济政策,强化法律保障

日前,我国召开了民营企业座谈会,强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是当前的重点工作。

浙江大学民营经济研究中心理事长史晋川指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多项内容都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这也是对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的落实。

同时,全国人大也在积极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工作,该法将把党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举措上升为法律规范,进一步强化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

清欠工作法治化,助力民营经济

政府工作报告还列出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几项具体工作,包括加力推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落实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长效机制,深化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以及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

拖欠企业账款问题一直存在,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表示,清欠工作将转向长效法治化治理。

全国政协委员范树奎建议,建立民营经济流动性风险长效保障机制,优先向保民生、高端技术等重点民营经济领域予以清欠,同时设置拖欠企业监管系统,加速资金流转。

史晋川强调,未来还需进一步完善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的司法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确保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一致性。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