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强调积极防范金融领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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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和转型发展,健全金融监管体系,保持对非法金融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有效维护金融安全稳定。
北京商报讯(记者宋亦桐)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京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强作《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重点提及积极防范金融领域风险。
《报告》强调,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全面推动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和转型发展。具体措施包括补充资本金、兼并重组及市场退出等,以分类化解风险。同时,明确中小金融机构的功能定位和治理机制,促进差异化、内涵式发展。此外,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强化中央与地方监管协同,对非法金融活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充实存款保险基金、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增强化险能力。并进一步完善应对外部风险冲击预案,确保金融安全稳定。
(关键词:金融领域风险、中小金融机构、金融监管体系、金融安全稳定)(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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