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不断完善,金融风险防范成效显著
AI导读:
我国全面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提升金融监管有效性,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金融机构总体稳健,金融市场平稳运行。
“强化监管,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这一原则自2017年7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以来,始终指引着我国金融工作的方向。随着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迈向高质量发展,一系列潜在金融风险逐渐显现并得到有效应对。6年来,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监管有效性显著提升,成功抵御了重大金融风险,为金融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遵循“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方针,我国在金融领域实施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从高风险企业集团和金融机构的处置,到资管新规的出台及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专项整治;从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到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和支持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再到系统重要性银行和保险公司评估监管制度的完善,每一步都彰显了我国在金融风险防范上的决心与成效。近期,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金融工作情况报告显示,金融机构整体稳健,金融市场运行平稳,各项监管指标均处于合理区间。
在提升金融监管有效性方面,我国严把金融机构准入关,加强股东穿透式监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严格控制不当关联交易,有效防止了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风险。同时,所有金融活动均被依法纳入监管范围,非法金融活动得到及时认定和处置。今年5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成立,标志着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迈入新阶段,现代金融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
面对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的深刻变化,金融风险诱因和形态日趋复杂。因此,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必须常抓不懈,既要“治已病”,更要“治未病”。通过补齐监管短板、填补监管空白,强化审慎监管,提高金融监管法治化水平,我国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在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处置方面,我国正稳步推动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多渠道补充中小银行资本,并严格限制和规范中小银行跨区域经营行为。同时,针对地方债务风险,我国正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分类施策、突出重点,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对于非法金融活动,我国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金融消费者权益。
金融是经济的血脉,金融活则经济活,金融稳则经济稳。只有更好统筹金融发展与金融安全,切实加强金融监管,持续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才能全面推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推动经济持续恢复向好。
(图片来源:网络)(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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