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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将对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进行二次审议,力求尽快审议出台,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草案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定于2月24日—25日召开,会议将继续审议备受瞩目的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办公室介绍,二审之后,常委会法工委还将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力求民营经济促进法尽快审议出台,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法工委发言人办公室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将民营经济促进法纳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并由国务院牵头起草。在起草阶段,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于2024年10月10日至11月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过多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草案。

  据悉,2024年12月,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由国务院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会后,常委会法工委将草案下发至各省(区、市)人大、中央有关部门以及部分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3日,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249位社会公众提出的574条意见和30封来信。同时,全国人大代表也积极通过信息化平台参与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工作,共收到22位代表提出的87条意见建议。

  “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财经委和常委会法工委联合召开座谈会,深入听取中央有关部门、地方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协会商会、全国人大代表、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各方对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表示高度认同,对草案给予充分肯定。普遍认为,草案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和举措转化为法律规范,对于稳定社会预期、提振信心、凝聚力量,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民营经济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中的重要作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审议出台。”法工委发言人办公室称。

  根据立法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需经三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2025年2月24日至25日即将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将对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进行二次审议。二审后,常委会法工委将继续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确保民营经济促进法尽快审议出台。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