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力高质量发展
AI导读:
广东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意见》,提出至2027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15%,形成长效整治模式,至2035年县城城镇化率大幅提升,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生态空间优美。
广东“两办”印发《意见》擘画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路线图”
羊城晚报讯记者董鹏程报道: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指出,至2027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将较2020年下降15%,形成长效稳定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模式,增强空间支撑和要素保障能力。至2035年,县城城镇化率将大幅提升,田水路林村全要素整治取得显著成效,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生态空间优美,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平衡协调。
打造现代化县城样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意见》强调,需健全县镇村规划体系,确保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精准实施,运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统筹城乡规划建设,引入未来社区理念,打造现代化县城示范样板。在优化国土空间方面,将严格执行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确保城镇开发边界不扩大,同时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对土地利用方式进行微调优化。
项目化管理全域土地整治,实施耕地集中连片整治
《意见》要求,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行项目化管理,基于土地整治潜力调查,尊重农民意愿,合理划分实施单元,建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库。在农用地整治方面,将优先在耕地集中整治区实施项目,推进耕地复垦或提质改造,探索“林耕置换”“多田套合”整治模式,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机制,分类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建设规模化农业产业园。
促进产业用地增效,完善整治激励机制
在产业用地方面,《意见》提出优化县域产业布局,推进低效工业用地升级改造,加快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处置,实施“三旧”改造,分类推进城中村、老旧小区更新。同时,完善整治形成的节余指标调剂机制,建立用地“指标池”制度,支持珠三角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指标挂钩管理,鼓励经济欠发达地区与经济发达地区指标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成效纳入考核,对整治成效显著的地区给予资金及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文章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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