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贸试验区出台大宗商品数据跨境流动新政策
AI导读:
商务部与浙江省政府联合发布《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提出促进大宗商品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支持自贸试验区制定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清单。
证券时报网讯,据商务部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商务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了《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的通知。该方案明确提出,将进一步促进和便利大宗商品数据的跨境安全有序流动。
具体而言,浙江自贸试验区内的经营主体,在涉及大宗商品业务时,可遵循国家数据跨境传输的安全管理规定,向境外合法提供相关数据。此外,该方案还支持浙江自贸试验区在国家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的框架下,自主制定区内需要纳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范围的大宗商品数据清单。经过相关批准和备案程序后,清单之外的数据即可按照规定合法出境。
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提升浙江自贸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的效率和竞争力,同时也为数据跨境流动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导。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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