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2月19日,民政部发布新《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将于5月1日起实施。新办法旨在完善原有规章,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保护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明确监管责任,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打击整治效能。

  2月19日,民政部发布《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办法》旨在完善原有规章,进一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早在2000年4月,民政部便发布了《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20多年来,该办法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组织数量的快速增长,原有规定已难以适应当前治理需求。新《办法》将“非法民间组织”调整为“非法社会组织”,更加贴合现实情况。据了解,现有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近90万家,是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

  非法社会组织通常未经合法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通过虚假宣传、非法集资、诈骗等手段侵害公众财产和权益。新《办法》明确了三类重点打击对象,包括未经登记擅自活动的组织、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团体,以及被撤销登记后仍继续活动的组织。此举旨在精准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维护社会组织生态的健康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新《办法》还将规模较小、活动范围有限的社区社会组织,以及依法无需登记的组织排除在打击范围之外,避免“误伤”。这类组织将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管理,确保其在基层治理中继续发挥积极作用。

  近年来,民政部联合公安部等部门开展了多次全国性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但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日益隐蔽,发现难、取证难、违法成本低等问题依然突出。因此,新《办法》的出台对于提升打击整治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新《办法》从明确监管责任和规范执法程序两方面入手,提升打击整治效能。同时,对于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非法社会组织,经劝诫、教育后主动解散的,可以不再作出取缔决定。

  公众在抵制非法社会组织方面也能发挥重要作用。公众可通过官方平台查询组织信息,提高警惕。民政部呼吁公众做到“六不做”,共同抵制非法社会组织。

  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新《办法》的实施将为铲除非法社会组织的滋生土壤、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利益提供有力保障。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