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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统计设计管理司司长徐荣华谈新修改《统计法》,强调将同步修订《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完善统计标准和指标,提高统计科学性,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1月25日,国家统计局统计设计管理司司长徐荣华在解读新修改《统计法》系列文章之《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科学性》中指出,近期将依据联合国《所有经济活动的国际行业标准分类》修订情况,同步推进《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修订,及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新活动,全面准确反映国民经济行业现状。同时,将基于新修订的行业标准,更新数字经济、“三新”经济等派生类统计分类标准。

徐荣华强调,《统计法》作为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推动统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法律,历经多次修订,不断提升统计工作法治化水平。此次修改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适应统计现代化需求,统计部门需深入学习和运用新修改《统计法》,提高统计科学性。

文章指出,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是统计工作的前提,国家统计局高度重视统计标准工作,适时修订《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等标准,并出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等重要标准。但当前统计标准和指标制修订不及时,需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此外,科学的调查方法和先进的数据采集手段对统计数据至关重要。《统计法》规定,应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结合抽样调查等方法,充分利用行政记录和社会大数据。尽管已有改进,但普查基础性作用发挥不充分,行政记录共享和大数据应用存在障碍,需依法依规解决。

徐荣华还提出,要精准把握新修改《统计法》,完善统计标准、优化统计指标、改进统计方法。要依法健全科学合理的统计标准体系,及时修订数字经济等派生类统计分类标准,并探索研究未来产业等新经济统计标准。同时,要完善统计指标体系,细化国内生产总值分组指标,优化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等。

在改进统计调查方式方法方面,徐荣华表示,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统计数字化转型,深化大数据统计应用,加强普查、调查统筹协调,构建科学高效的统计调查方法新体系。

最后,徐荣华强调,要严格遵守新修改《统计法》,持续加强新经济新领域统计调查工作。要逐步推广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完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和《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制度》,并组织开展企业组织结构调查,为在地统计核算提供详实数据基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图片来源于网络,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