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司法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志强涉嫌受贿一案,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由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法院提起公诉。

据最高检消息,司法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志强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注:图片链接为示意,实际应保留原始HTML中的图片链接)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刘志强利用担任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局长,青海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志强,1963年7月生,山东鄄城人,曾任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局长、青海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2016年起任司法部副部长,2023年卸任。去年4月30日落马,去年10月被开除党籍。

在司法部期间,刘志强与已经落马的3任司法部长都有交集。通报指出,刘志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