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视频系统管理条例,强化公共安全与个人隐私保护
AI导读:
国务院发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严禁非法建设,保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及个人隐私。规定详细列举禁止安装摄像头的区域,陕西汉中摄像头纠纷引关注。
近日,国务院公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严禁非法乱建公共安全视频系统,规定建设、使用需统筹规划、合理适度、标准引领、安全可控,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默认图片占位,实际应替换为相关图片链接)
视频系统维护公共安全作用显著,但个人低成本安装且规范欠缺导致乱象,如扩大采集范围侵犯个人隐私,或私人滥用传播隐私信息,酒店、民宿尤为典型。
陕西汉中一男子反映家门口铁轨边安装摄像头,虽提出异议仍被安装,且可人为操控360度旋转,侵犯隐私,经多次投诉媒体介入后建设单位才回应解决。
建设单位缺乏严谨考察规划,不尊重个人隐私,此现象有代表性。为公共安全安装视频系统应排除误会,建设方可能因侥幸心理导致随意。
民众隐私保护呼声强烈,视频系统普及,规范缺失致纠纷不断。《条例》明确禁止在四类区域、部位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包括旅馆、饭店等住宿服务房间内部,公共浴室等内部,及其他可能拍摄、窥视、窃听隐私的区域、部位,力求排除死角。
规定既是规范也是共识,但维权难度、路径因主体不同而异。《条例》落地后,有关部门需及时担责,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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