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为核心
AI导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强调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为首要任务。近年来,尽管已废止多项妨碍公平竞争政策,但地方保护等问题仍存。统一市场基础制度规则有助于提高市场运行效率、稳定市场预期,并明确了权力边界和行为规范。
制度规则是市场机制运行的基础,缺乏统一的基础制度规则,市场运行将失去一致的行为准则。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将“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视为首要任务,凸显了统一市场基础规则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已废止、修订和纠正了一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但实践中仍存在规则不统一、市场分割、地方保护等问题。高质量的市场基础制度与运行规则是现代市场经济高效有序运行的保障。统一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既有助于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提高市场运行效率,也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提振有效需求。例如,针对民营经济,《指引》提出多项保护措施,旨在提振信心、稳定宏观经济运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与价格研究所所长申兵认为,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需细化四方面要求:产权保护、市场准入环境、公平竞争、信用制度建设。长期以来,地方市场壁垒限制了资源有效配置和市场活力,《指引》明确提出禁止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违反审查标准起草相关政策措施。申兵表示,《指引》建立了通用的行动规则和行为规范,明确了权力边界和行为‘底线’,有助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经济发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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