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2025年,全国深化农信社改革提速,江苏、江西等地获批筹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广西、山西等地农商系统业绩大幅增长,改革成效显著。多种模式助力农信社转型发展,包括省级农商银行和省级农商联合银行模式。

【大河财立方记者孙凯杰】进入2025年,全国深化农信社改革多地开花。

1月,江苏、江西分别获批筹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其中坐拥6家上市银行的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更是引发外界大量关注;2月,成立一年的广西农商联合银行晒出改制“成绩单”,多项关键指标均有所上升。

完成改革后,多地农商系统业绩大幅增长

2月6日,在改制省级农商联合银行一周年之际,广西农商联合银行发布了多项数据:截至2024年末,全系统资产、存款、贷款余额分别达到13682亿元、11300亿元、8187亿元,经营利润215亿元,缴税37.5亿元,较改制前分别增长6.39%、5.77%、4.62%、17.49%和4.17%。

2023年11月正式挂牌的山西农商联合银行,也在2024年实现了“快步走”。据介绍,2024年前9个月,山西农商联合银行全系统实现经营利润205.5亿元,同比增加40.87亿元,同比增幅达到 24.82%,提前超额完成全年目标。

2024年5月8日揭牌成立的海南农商银行,截至2024年末,全年利润总额超20亿元,缴纳税额超13亿元,均创下历史新高。

为何改革能带来如此大的成效?

广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官网介绍,广西农信社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重构股权关系、明晰履职边界、强化行业服务和加快转换经营机制,对标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要求。省级农商联合银行的组建强化了服务,有力解决了单个市县机构做不了、做不好、做了不经济的难题,有力增强了市县机构综合发展实力。

四川农商联合银行官网则介绍,新组建的四川农商联合银行,资本实力是改革前的5倍,随着资本实力的大幅增强,公司治理结构更加健全完善,将引领全省农商银行系统风险抗御能力、经营管理质效以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

陆续提速,多地农信社改革将在2025年落地

自2022年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正式挂牌成立,走出全国深化农信社改革的“第一单”后,辽宁、四川、海南等多个省份陆续行动,陆续挂牌成立或宣布筹建省级农商银行、农商联合银行。

据统计,截至发稿前,全国共有7个省份挂牌成立了省级农商联合银行,2个省份挂牌成立省级农商银行;2个省份获批筹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1个省份获批筹建省级农商银行;此外,贵州、甘肃等多个省份,均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了筹建计划。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示文件显示,江苏、江西等3省份已获批筹建省级农商银行、农商联合银行,筹建期均为6个月。

2024年12月4日,上市公司蒙草生态发布公告,其中透露了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预计将在2025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

1月23日,新疆农村信用社召开2025年党建暨经营工作会议指出,新疆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改革方案已获国家批复,全系统要牢牢把握、倍加珍惜全疆农信社统一法人改革的历史机遇,全力完成2025年经营目标和组建新疆农商银行各项工作任务,力争年内实现新疆农商银行挂牌开业。

2月6日,贵州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表示,2025年将全力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落地,致力于组建贵州农商联合银行。

结合上述消息,2025年,全国将至少有6家农商银行、农商联合银行将完成筹建。

因地制宜,多种模式助力农信社转型发展

目前,全国各地的农信社改革主要采取省级农商银行、省级农商联合银行两种模式。

经济学家宋清辉向大河财立方记者介绍,省级农商银行和省级农商联合银行最大的不同点,在于管理模式不同,前者通过总行对分支机构有完全的管理权和控制权,后者的总行通过参股方式对分支机构进行管理,同时通过联合实现资源共享和协同效应。

省级农商银行通常以全省统一法人的方式组建,例如辽宁省和海南省已经实施了这种模式。

而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等7个省份则选择了省级农商联合银行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省级联合银行与下属机构均保持独立法人地位,省级机构通过参股或控股的方式与下属行建立联系,目前主要存在“上参下”和“下参上”两种不同的参与方式。

例如,浙江农商联合银行采用了“下参上”的模式。天眼查显示,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有82家地方农村商业银行参股,参股比例在0.2488%~1.99%之间。

而其余多数省份则采用了“上参下”的模式,如山西省农商联合银行官网介绍,2023年11月17日,山西省联社经过改革正式更名为山西农商联合银行,是全国首批采取“上参下”模式改制的农商联合银行。

“总而言之,省级农商银行模式有利于统一风险管理和降本增效,一般适用于机构数量较少或需要高度集中的地区;而省级农商联合银行模式最大的优势在于能够保持各个行社服务县域经济的能力,相对而言更加灵活。”宋清辉说。

宋清辉认为,从省联社到省级农商银行、农商联合银行,对于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来说,具有诸多方面的积极意义。

其中,最大的意义在于通过市场化改革手段解决了原有体制的僵化问题,从而有助于推动地方中小金融机构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运营”“协同共赢”,进而有助于为实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全面提升打下基础。

此外,省联社通常具有行政化管理色彩,当转型为农商银行、农商联合银行之后,其股权结构更加清晰,从而有助于更快响应市场需求,避免原有省联社体制下的层级冗杂等问题。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