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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建立支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价格结算机制,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有望带来多重利好。

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下称《通知》)。...(图片链接仅为示意,请保留原始HTML代码中的图片链接)...

《通知》提及三项电力市场有关的重要改革内容,一是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二是建立支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价格结算机制;三是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

《通知》强调,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要求价格市场形成、责任公平承担、区分存量增量、政策统筹协调。新能源发电上网将从“保量保价”转向“不保量不保价”的市场化阶段。

当前,我国新能源发电入市已进入第三阶段,从早期的标杆电价制度加财政补贴,到平价上网阶段,再到如今新能源上网电价实行市场化。随着新能源开发建设成本大幅下降,各地电力市场快速发展,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的条件已经成熟。

《通知》明确,机制电价将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不高于当地煤电基准价,为新能源参与市场后的收益“上保险”。同时,提供缓冲期,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以2025年6月1日为节点划分,逐步推进市场化改革。

新能源发电全面入市将带来多重利好,包括推动新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改革对居民、农业用户电价水平无影响,工商业用户电价将随电力供需、新能源发展等情况波动。

《通知》还强调,要强化改革与优化环境协同,纠正不当干预电力市场行为,不得向新能源不合理分摊费用,取消‘强制配储’,有利于推动形成储能成本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与储能相结合的资源高效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