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会议,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并决定将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标志着我国在国家发展规划法制化建设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国务院总理李强近日亲自主持召开了一场关键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此次会议的焦点在于深入讨论并原则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这一法案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国家发展规划领域的法制化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为国家未来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会议中,与会代表们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展开了热烈而深入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该草案的制定对于规范国家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督,确保国家发展规划的科学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草案不仅明确了国家发展规划的法律地位,还规定了发展规划的编制程序、内容要求以及实施保障措施,为各级政府制定和实施发展规划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导。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最终原则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并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一决定意味着该草案将正式进入立法程序,有望在不久的将来成为一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家法规。

此次会议的召开,不仅彰显了我国政府对国家发展规划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我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坚定决心。未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的正式颁布实施,我国国家发展规划工作将更加规范化、法制化,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