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新动向:强化制度基础,深化协同联动,加速数智转型
AI导读: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文章介绍了近年来金融监管在夯实制度基础、强化协同联动、发力数智转型等方面的新动向,旨在提升金融监管质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此要求与去年年底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的精神一脉相承,会议着重强调了逐业、逐行、逐单位强化金融监管,致力于健全监管制度、加强监管执法和问责、促进监管协同,并加速弥补金融法治领域的不足,以期全面提升监管效能。
筑牢金融监管的制度基石
金融行业的安全与稳定依赖于坚实的制度保障,市场活力源自健康的竞争环境,而良好的秩序则依赖于法治的支撑。近年来,我国金融监管制度不断完善,2024年底,《保险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等一系列重要规章相继发布;进入2025年,《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监管促进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规章又陆续出台,标志着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进一步成熟。
银监法、保险法等重大立法修法项目取得了显著进展,一系列备受市场瞩目的监管制度密集出台。合规管理作为金融机构稳健运行和高质量发展的基石,对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至关重要。新制定的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旨在引导金融机构由“被动遵循监管”向“主动合规治理”转变;修订后的保险资产风险分类办法,扩大了资产风险分类的覆盖面,为全面准确评估风险状况提供了有力支持;对保险公司实施监管评级和分类监管,对于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升监管效率、强化保险业风险防控具有深远意义。
以制度建设为核心,落实强监管、严监管要求,成为提升金融监管质效的关键举措。回顾过去一年多的金融监管政策,不难发现各领域监管政策展现出更高的一致性和协同性。新的监管办法实施后,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在公司治理、数据安全、销售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均遵循统一的监管标准,这不仅降低了两类机构间的合作成本,还有效遏制了套利行为。
此外,政府部门间的政策协同性也在显著增强。金融监管总局联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多个部门,针对制造业金融服务、巨灾保险、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等方面,共同发文完善相关政策。
制度建设是金融监管的基石,持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是将金融监管“四级垂管”优势转化为监管效能的关键。当前,加强央地协同,实现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离不开配套制度的不断完善。要实现监管全覆盖、无遗漏,必须充分发挥各方力量,通过制度建设形成监管合力。金融监管总局在2025年监管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增强监管质效,加快推动重要立法修法工作,进一步规范监管执法,更好履行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做实央地协同机制,加强横向部门联动,强化监管整体合力。
深化协同联动,共筑金融安全网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强化监管责任和问责制度,加强中央和地方监管协同。
金融作为特许经营行业,行业主管部门在防范非法金融活动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合力持续增强。金融监管总局牵头建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工作格局;部署开展全国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风险蔓延;与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加强合作,强化涉金融市场经营主体准入登记管理,从源头上治理非法金融活动。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一批重大案件得到查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受到严惩。
为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金融监管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签署金融消保合作备忘录,联合启动“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并召开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监管联席会议,稳步推进“大消保”格局建设。
各地金融监管局在推动工作协同方面也取得了积极成果。河北金融监管局推动建立了省市县三级防非打非工作机制,成功调解了大量纠纷;上海金融监管局通过升级司法建议书联合通报、“5G+”监管法治评估等措施,深化法治协同,发布金融监管法治白皮书,构建依法经营指标评估体系;山东金融监管局在“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期间,组织县域金融监管支局开展面向基层的金融教育宣传活动,以文艺作品形式吸引群众学习金融知识。
加强监管协同使得金融监管工作更加高效精准。金融监管总局系统深入开展强监管、严监管等专项行动,持续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2024年全年,共处罚银行保险机构4527家次,罚没金额合计43.5亿元,行政处罚的精准性和规范性得到显著提升。
加速数智转型,引领金融监管新时代
随着金融科技的迅猛发展,金融机构数智化转型步伐加快,给金融监管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要实现金融监管无死角、全覆盖,必须加快推进金融监管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金融监管总局高度重视监管数字化转型工作,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目前,行政许可、检查稽查、非现场监管等重要流程已基本实现线上化、标准化,监管效率和跟踪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2024年,金融监管总局系统举办了首次监管建模比赛,36家金融监管局运用最新工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标准化(EAST)数据进行建模比拼,取得了显著成效。
金融监管总局科技监管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提升穿透监管能力,金融监管总局已打造智慧监管平台,集数据集成、智能分析、流程管控、统筹决策于一体,为各层级监管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下一步,将持续推动同类业务监管标准统一,强化监管流程硬约束,开发智能辅助工具,实现人机协同。
金融风险具有隐蔽性、突发性和传染性强等特点,必须借助先进的金融科技手段进行前瞻发现和预警。地方金融监管局在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监管方面进行了积极尝试。上海金融监管局实施“科技加效”行动,推进多个信息系统建设和重构,提升数字化监管能力;丰富穿透式监管工具手段并嵌入监管流程;研发智能识别工具,提升监管穿透能力,增强了风险识别预警的前瞻性。
数据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确保金融数据的真实性是金融监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关键。金融监管总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管数据质量源头管控,建立数据质量协同监督机制,建设监管数据资产地图,充分发挥监管数据价值。同时,丰富外部数据采集,整合汇聚各类数据资源,实现对企业主体和金融机构的精准“画像”,强化风险研判和监测预警。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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